广东学分一类二类多少分合格
广东学分要求
市级医疗卫生机构(含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)
高级职称:总分不低于25学分,其中|类学分不低于15学分;Ⅱ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(自学学分不超过3学分
初中级职称:总分不低于25学分,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:Ⅱ类学分不低于15学分(自学学分不超过3学分)
县(区)级医疗卫生机构
每年学分不低于25学分(不限学分类型)
多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学校(厂矿)医务室
每年学分不低于20学分(不限学分类型)
村卫生室、个体诊所
每年学分不低于8学分(不限学分类型)
其他注意事项:
※1、|类、‖类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,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培训所获得的|类、Ⅱ类学分可互相补充,相互补充的比例不超过该类学分规定分值的50%。
※2、全年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,其中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全年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得的学分不超过12分。
※3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类课程学分不低于全年总学分的60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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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laz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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