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验证工作流程
学分年度验证工作流程
附件下载: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报表
一、验证对象
省直有关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、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初 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。
二、验证内容
(一)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 情况进行验证;
(二)对2024年符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 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~202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情况进行 总验证。
三、学分要求
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学分验证工作依照《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
项目管理办法》和《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》 (皖继委(2007)6号)执行。
(一)2023年度继教学分要求
1.具有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 动所获得的Ⅱ类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。
2.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,其中I类学分5-10学分, Ⅱ类学分15-20学分。
3.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 超过10学分。
4.对参加国家级推广项目人员完成相应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 者,予以认定相应学分。
(二)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继教学分要求
1.2019年~202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年度合格。
2.五年内需参加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下发 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,且累计获得学分不得低于10分。
四、验证方法
(一)各验证单位登陆ICME系统,查询继教学分达标人员相 关信息,填写达标人员验证报表(见附件),加盖公章后报送。
(二)晋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者,登陆ICME系 统,通过“统计查询”- “多年度达标情况查询”-选择年度 (2019-2023)-“可选学分类别”选择“国家级”和“国家级-证
书录入”,打印“省直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学分证书”, 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。
(三)对于往年度因故未能参加学分审验的人员,按照原省 生厅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的通知》 (卫科秘〔2014〕240号)文件要求申请补验。
五、验证材料报送时间
(一)请于4月29日前将达标人员验证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 省继教办。
(二)请于5月13日~5月17日,将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者的验证报表、年度学分证书及其《继续教育证书》报 送省继教办进行五年总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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